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采用“1+1”方式,聚焦各监督联系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1次政治监督,围绕各单位不同业务特点分类开展1次专项检查,推动监督检查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推各单位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导向,深入推进政治监督。聚焦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席监督各单位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28次,向各单位讲授廉洁党课5次,开展清廉交投建设调研3次、享乐奢靡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检查4次、重大节假日明察暗访5次,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参加国资国企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200人次,以政治监督促进各单位将学习、工作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具体措施。
突出业务导向,分类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单位业务,找准着力点切入点,有针对性地靶向检查。聚焦实业公司加油站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工程结算等,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检查;聚焦物流集团项目拓展、合作谈判、业务洽谈等,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聚焦科技公司车辆审批、油卡使用、车辆维修等,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聚焦计算中心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支出、管理等,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检查;聚焦宏冠公司招标流程管控、招标信息发布、专家费用报销等,开展招标代理专项检查。
突出清廉导向,助推清廉交投建设。重点对照清廉交投建设“五个清廉”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与各单位负责人、新提拔干部廉洁谈话38人次,指导各单位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编印《风险防控管理指导手册》4册,排查业务风险、廉洁风险点100多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98项,完善《贸易管理办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制度10项,带动清廉交投建设全域推进、协同共进,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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